2018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安排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又是一年毕业季,小伙伴们,马上就要离开朝夕相处(我最爱的)的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了。知道大家有很多不舍,但是不舍的同时,不要忘了毕业离?;褂泻芏嗍中臁O旅婢褪?018届毕业生的离校安排:

 

关键的时间节点

 

日   期

事   项

6月22日

红毯拍照、植树、冷餐会、毕业晚会

6月26

拍毕业照、学院毕业典礼

6月28日

学位授予仪式

6月27-30日

行李托运

6月29日9:00—12:00 环境大楼A104

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6月30日前

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

7月4日17点前

6月份毕业生搬离宿舍;

(9月份和12月份毕业生分别顺延至10月15日和次年1月10日17:00前搬离宿舍)

6月29日-7月31日

学院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

 

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12-30日,节假日除外)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然后毕业生需要登录离校信息系统确认必须完成项是否全部完成(http://ecampus.sysu.edu.cn/lxxt)。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都是“√”后才能到所在毕业生培养单位签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

??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都是“√”后才能到所在毕业生培养单位签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

??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都是“√”后才能到所在毕业生培养单位签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

 

??离校系统中需完成的离校手续:

??1.研究生满意度调查

 ?? 研究生在离校前,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培养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

??2.缴清学宿费、医保费

   ?欠缴学杂费、住宿费和医保费的毕业生将所欠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用于代扣学杂费的银行卡,5月31日前学校核算中心定期(逢周三)统一划扣。如不慎遗失银行卡,应尽快到对应银行办理挂失和补换卡手续,并持新补换的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作关联登记手续,以便学校成功划扣所欠费用。

??6月1日起,核算中心不再进行统一划扣,仍有欠费的毕业生可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sysu.edu.cn)通过网上银行交费。缴费成功后,离校信息系统会在30分钟内更新缴费状态。

??3.退宿及相关费用缴纳手续

毕业生须于6月12日至6月30日交清在校期间所有的住宿费、水电费;离校前须以宿舍为单位办理退宿手续,详见2018 届各校园(区)毕业生离校退宿流程指引

??4.还清借款

  2018 届毕业研究生,凡是在学校财务有借款未还情况,必须在 5 月 30 日前到相应校区(园)核算科室办理借款还清手续;如由于客观因素确实无法清还借款的,须在 5 月 30 日前办理好借款责任人或经办人的变更手续。(注:借款责任人或经办人变更手续办理方法请登录“财务处主页—业务指南—部门业务—暂付款催报”查看)5 月 30 日后办理完借款冲账手续的研究生,请直接联系核算中心会计科杨柳老师(中山楼 210 室,联系电话:84114299)更改“离校系统”的借款状态,借款状态变更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5.提交论文

研究生在答辩完毕后,还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可直接通过网上提交,网址为 http://paper.sysu.edu.cn/(限中山大学校园网访问)。

??6. 还清图书

未清还图书资料的毕业生须到各校区(园)图书馆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手续。办理离校手续期间,毕业生仍可凭校园卡入馆阅览。

??7.交清物品

毕业生须于6月2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物品交清证明》(见附件)交至环境大楼A106,然后由学院在离校系统确认。

??8.婚育证明(非必须项)

需要办理《婚育证明卡》的毕业生须于离校前在中山大学官网大学生服务中心(USC)(http://usc.sysu.edu.cn/taskcenter/)线上申请办理,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前往大学生服务中心打印纸质版。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请将此证明复印一份交户籍地居委会备案。毕业离校后,学校不再“办理婚育证明”,建议大家办理,以备就业入职报道之需!

??9.提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完成学业鉴定表

??之前已完成毕业鉴定工作的毕业生,由学院在系统上统一确认,无需关注。

 

??其它离校手续

??1. 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所在支部通知办理党组织转接关系后,6月29日上午领双证时在环境大楼A104领取介绍信。

 

??2.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须以团支部为单位于6月29日前到环境大楼A106找团委书记林拉洒老师办理。

??3.医保手续

??2018年度广州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氨弦抵さ焦阒菔猩缁岜O站旎拱炖砥胀耪镅《ㄒ搅苹故中螅垂娑ǖ狡溲《ㄒ搅苹瓜硎芟嘤Φ钠胀耪锎觯蛔≡涸虺鍪旧矸葜?、医保卡在医院直接赔付。毕业生医保卡无须上交,妥善保存,到工作岗位后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仍沿用原医??ā?/span>

??2017年度珠海校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18年6月30日。7月1日凌晨珠海市人社局系统将自动全部停保。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医疗保险。

??4.户口迁移

??入学时户口迁入中大已在就业管理系统填写户口迁移信息的毕业生,6月29日上午领取户口迁移证

 

??未在就业管理系统集体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可持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机件到户口所在地校区保卫部门开具同意迁出证明并领取户口卡等材料,本人持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迁出。

  6月4日至6月30日无特殊事宜不予借出户口卡原件,7月1日起恢复毕业生户口卡原件借出业务,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不予借出户口卡原件办理结婚、生育、出国出境、购房等事宜。已毕业未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须将户口迁出学校集体户。

??5.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与相关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或展期还款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按时还款,也可一次性提前还款。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具体事宜请留意学生工作管理处网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