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评选教育部2013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中山大学关于评选教育部2013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港、澳、台生:
为鼓励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激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13]566号文的通知精神,现将教育部2013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学生(年级、专业均无限制)
二、奖项设置:
1、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4000元;三等奖每人3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7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9000元,二等奖每人7000元,三等奖每人5000元;
三、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及等级,我??缮媳ń逃康?b>台湾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共44名,其中本科生34名(其中一等6名,二等10名,三等18名),硕士研究生6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3名),博士生4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2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共,303名,其中本科生280名(其中一等55名,二等75名,三等150名),硕士研究生18名(其中一等3名,二等5名,三等10名),博士研究生5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2名);
2、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不分配名额到院(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由院(系)审核其资料,择优排序推荐,并提出建议奖励等级;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认同一国两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2-2013学年度无违纪行为;不得有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违规用电等情形;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13级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5、优先考虑本学年度获得校内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已获得其他捐赠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评。未交齐学费、未注册的不予参评;
6、有公益实践经历的优先考虑。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
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⑶公益实践证明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表格在2013年12月13日下午5:00一式一份纸质版交北学院楼B218学工部,材料⑴、⑵电子版以“xx申请表、汇总表”为文件名打包后发送至244842286@qq.com
附件: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