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郑老师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是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模式之一。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及面试按单一或相近学科方向进行。材料审核专家组由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教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1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面试小组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考核于2023年1月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 身份证原件。

2. 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 学生证原件(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笔试

《业务课》由学院统一安排笔试,时间3小时,总分200分。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备查。

(三)面试

1.面试名单确定

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及评分

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考察英语)、《综合能力面试》。其中,《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两部分,分别为综合素质考核和科研素养与潜力。每位考生面试不少于40分钟。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个人英语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经历和成果水平、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准备20分钟左右PPT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拟开展研究工作设想等。

3.面试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内容包括《外国语》、《综合能力面试》(综合素质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

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采取考生先进行个人述评(PPT介绍,20分钟),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2)科研素养考核

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科研素养与潜力),由报考导师组负责。

考生与报考导师组面谈,导师组成员不少于3人,导师组在面谈中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素养与潜力。

4.考核评分

(1)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外国语》(满分100分)、《综合能力面试》(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面试考核小组可集体讨论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己私淌Ω髯云婪值乃闶跗骄滴每忌淖钪湛己朔质?。

(2)科研素养考核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科研素养与潜力,满分200分):由报考导师组据面谈情况综合给出分数。

四、录取

1.《业务课》(笔试、200分)、《外国语》(面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面试、300分)三项成绩相加(总分600分),得出综合考核总成绩。

2.各学科方向按报考导师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p>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外国语》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p>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若学科方向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报考我院其他学科方向的富余考生申请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若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将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招生就业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wcmqp.cn/jobs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本办法由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4. 如受疫情影响,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郑老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A101,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32686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wcmqp.cn/),查看招生信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