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团员评议暨主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班组织委员:
为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新要求,现决定在本院所有团支部中开展团员评议暨主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各支部组织广大团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明确青年人在新时代的重要责任。
一、基本要求
组织生活会要围绕“ 他的一百年,我的二十年”的主题, 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员切实增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按照“ 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
组织生活会要在 2019 年 5 月5日前完成。各支部在组织生会后提供组织生活会报告表和活动照片。
二、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 2019 年度教育评议工作一并开展, 教育评议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为重点, 扎实做好以下 4 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主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团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修订后的党章,学习人民日报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评论员文章,团干部要带头学习。 同步发动广大团员参与全团相关主题线上互动活动。
2.召开支部大会。会上,团员要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分享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交流如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考。重点学习交流内容要侧重围绕对理论真理性的碰撞,增强对新思想的理性认同; 通过学习交流,引导广大团员进一步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护, 做到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
3.开展教育评议。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学习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 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 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 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团员评议分“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 30% 以内。
4.做好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要作为2018-2019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 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 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 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 反省自身错误, 有明显改进的团员, 再次进行团员评议; 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 应当劝其退团, 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 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联 系 人:吴思颖
邮箱:1290491835@qq.com
附件:组织生活会报告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