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2007年度中山大学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04、05、06级本科班:
为创建优良学风,优化宿舍环境,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构建和谐校园,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文明宿舍的创建,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中大学生[2005]16号)精神,决定继续在我校非毕业班中开展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程序及时间
(一)评选条件按《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四至第十五条执行。
(二)4月19日下午前,参评宿舍向学院学工办递交《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含宿舍公约、成绩单以及先进事迹材料)。
(三)4月30日前,学院将学生申请提交东校区宿舍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宿舍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在5月15日前对申请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作出客观的评价,每项满分为100分。
(四)6月10日前学院根据申请宿舍的综合表现,在《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签署意见,推选出本院的候选宿舍,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宿舍总数统计表》和《2006-2007学年度文明宿舍推荐情况汇总表》,连同学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108室教育管理科。候选宿舍原则上不超过本院宿舍数的10%,学院推荐十佳文明宿舍数不超过文明宿舍推荐数的10%。
(五)6月30日前,学生处对上报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公示。
(六)10月15日前,学校召开评委会,确定最终结果并予以公示。
(七)11月,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二、学校相关单位分工
(一)总务处、后勤集团及各校区宿舍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
1、各校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卫生、安全、纪律等检查,做好记录,检查评分以百分制计算;
2、5月15日前,各校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应对本栋楼各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并协助院(系)做好推荐意见;
3、协助学生处做好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学生处
1、做好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的宣传、组织工作;
2、审核各院(系)上报的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初评结果;
3、受理学生对评选工作的投诉;
4、负责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的表彰筹备工作。
(三)学院
1、在本院(系)内做好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的宣传、组织工作;
2、对参评宿舍进行审查,得出初评结果并公示,将公示后的名单汇总上报。
三、其他
1、对没有建立公约、无故欠交费和不按要求申报和递交材料者一律予以淘汰。
2、申请表和相关表格从学生处主页(http://xsc2000.sysu.edu.cn)的“下载区”直接下载。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411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