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为鼓励优秀学生争取进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我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1-2012学年度助学金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学院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优先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贷款解决学费,在此基础上,参照学生缴交学费等情况,根据学生需受助的缓急程度,再酌情给予相应的助学金、减免部分学费或安排勤工助学等形式的资助。

一、评选要求
1、学院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情况,认真组织各类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年级要严格工作制度,规范评选程序,通过多种途径公开评选信息,集中讨论评选结果,对初评结果进行三天公示。
2、为合理利用资源,扩大奖励和资助的范围,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惠,除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外,同一学生可获得多项奖励或资助,但一年内所获捐赠奖学金和助学金总金额不能超过8000元(不含单项奖助学金额超过8000元的)。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各学生在助学金工作评选中需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它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4、对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违规用电、2010-2011学年度有违纪现象并受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其助学金项目的申请。
5、申请各项助学金的学生需认真阅读相关要求,正确填报相关资料,避免交错或漏交材料;项目名称应填写全称;所有填写资料须用黑色水笔填写(电脑打印除外),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亲笔签名处须学生本人签名,打印无效;不得随意改变表格的原有设置和格式。
6、各项需填表格下载详见本通知附件,或可在学生处网站(http://xsc2000.sysu.edu.cn/)下载,请自行下载打印,按规范填写。

7、今年所有助学金须在学生管理系统(http://sims.sysu.edu.cn/sims/)上同步开展,学生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在“学生管理系统”上进行申请。未在学生管理系统按时提交助学金申请者将无法获得参评奖学金的资格。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对象、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

  资助13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2011级本科生),每人3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每人1500元。
1、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0-2011学年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困难生认定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2、提交材料:
(1)学生申请书;

(2)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三、评选时间安排

1、7月25日前我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7月27日前完成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工作

3、以上所有奖学金需在9月9日前由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http://sims.sysu.edu.cn/sims/)上提交申请。纸质申请交于各班班长,由各班班长于9月13日集中交至学工办。

附件:中山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部
2011 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