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下半年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学院2009、2010、2011级本科生: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现将2011年下半年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情况通报
  已贷学生的续放工作已经于8月15日结束。贷款学生可在开学后顺利报到,无需缓交(暂不包括2011年上半年新提交材料的同学)。

二、老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情况跟进
  对于2011年上半年递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学生,各院系应根据学生处7月中旬反馈的情况进行材料补漏工作,于9月30日之前将相关补充材料交至环境学院学工办(北学楼B218),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材料不齐全者概不接收。上半年已通过银行审核的学生拟于11月上旬与新生一起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三、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
1、9月22日前,面向学生开展诚信教育。

2、9月30日前,新生报送国家助学贷款材料至环境学院学工办(北学楼B218),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材料不齐全者概不接收。

3、11月上旬,学校组织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及承诺书。根据学校及银行的工作安排,预计将于11月上旬组织贷款新生签订贷款合同及承诺书,届时请各院系做好相关组织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4、12月上旬之前,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工作。

四、学生材料装订说明
  每位学生的材料均需按固定顺序(附件2)用专用夹子进行装订,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表面贴上填写好的封面页(附件5),装订用的夹子可到学生处领取。

五、院系见证人签字印鉴的说明
  每个院系每个校区由一位负责老师在学生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作为院系在该校区的见证人,并请该负责老师填写院系见证人签字印鉴样本(必须手写签名)(附件6)。

★ 特别注意:
1、所有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银行将取消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格;

2、所有的表格、文件资料都必须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3、所有上交资料都必须是A4纸大小,如果提供的资料不是A4纸大小的,请贴在A4纸上;

4、所提交材料的重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收入金额等)绝对不能有任何修改、刮擦、涂划和重笔。

附件:
1.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清单

2. 学生个人材料的装订顺序

3.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 《2011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明细表)》

5. 2011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档案袋封面

6. 院系见证人签字印鉴样本

7. 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指南(学生版)

附件:助学贷款材料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