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中环万代”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院本科各班级:

  根据合作单位的意见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拟于下学期初开展2011年度“中环万代”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环万代”奖学金的评选

1、奖项设置、名额、金额及参评对象

  “中环万代”奖学金包含“社会实践奖(集体或个人)”、“杰出服务奖(集体或个人)”及“学习进步奖(个人)三个奖项,奖励2011年度本科各学生组织或各年级同学中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专业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1)社会实践奖(集体或个人)

  该奖项名额为4名,参评对象为2011年度内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调研或环保、气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团队或个人。集体获奖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个人获奖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500.0元。

中绿环保奖学金的项目不重复参评;获评社会实践奖学金的项目也不得重复参评下一年度“中绿环保奖学金”。

2)杰出服务奖(集体或个人)

  该奖项名额为4名,参评对象为2011年度内主动承担社会工作或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服务学院、学校师生与社会各界,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团队或个人。学院团委、学生会、《环境之友》编辑部、学生党支部、班委和团支部(须联合申请)、学院志愿服务团队等以及在以上团队中或校一级组织中任职的个人,或以个人名义开展相应工作的均可申请。集体获奖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个人获奖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500.0元。

3)学习进步奖(个人)

  该奖项名额为12名,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参评对象为2011年度内在各门功课的学习中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取得显著进步的各年级同学。一等奖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每名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每名奖励人民币400元。

  已获得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捐赠奖学金、单项奖励金的同学不能再参评此项奖学金。

2、评选程序

1)有意参评社会实践奖、杰出服务奖的团队或个人请于2012年2月24日(周五)前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交学院学工部陈诗诗老师处。学院将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评选时,申请者须向评委作现场陈述(约4分钟)并进行答辩(约1分钟)。

2)有意参评学习进步奖的同学请于2012年 3月2日(周五)前向班级提交个人申请与学习成绩进步百分比(学习成绩进步的百分比是根据该名同学2011年9月与2011年2月的成绩所作的对比来计算),由班级核实,班长签名并汇总上报学院学工部。学工部根据各班汇总情况对申请者学习成绩进步百公比在全院进行排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进步百分比相同的,则以在班级排名位次靠前者优先),经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注意事项

1、请奖学金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

2、申请者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将取消评奖资格并作相应处理。

3、奖学金的评审时间、地点及颁奖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各项“中环万代”奖学金申请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德沛”环保奖教金、“中环万代”奖学金若干申请表(学生只需填写奖学金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