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生《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发布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属于规定的归档材料之一,填写完后学校在检查无误后方在“学校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和加盖公章,且每人一份,故非常重要,请务必认真填写。

    各班班长请于6月4日前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排好交到环境大楼学工办A106

 

一、总体要求:

1、所有毕业生(包括港澳台留学生)都需要填写此表。

2、毕业生必须实事求是填写,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端正,不得出现错别字,不得涂改

3、请先用铅笔在登记表封面的右上角写上学号,以便学院统计没有上交登记表的学生名单。

4、表内所有项目必须全部填写,如情况不明无法填写,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二、具体填写项的注意事项:

1、封面:

(1)院、系(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专业:如实填写(如不清楚可咨询教务老师)

(3)年级:如实填写

(4)填表日期:统一填“2018年5月25日”

2、照片应贴最近小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

3、“家庭出身”:工人、农民、干部、教师等(以父母的工作类别为判定标准)

4、“身体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填“良好”。

5、“参加过那些研究工作,有何论著”:可填写参加过的科研项目、发表过的论文等。

6、“本人简历”:自高中时写起,依照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附加说明。

7、“家庭成员”是指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8、“自我鉴定”:勿忘下方的“个人签名”和“日期”,日期统一填:“2018年5月25日”。

9、班(级)鉴定:短版推荐意见,可写的活泼点;由班委填写。

10、导师对毕业生意见:请学生自行找导师填写。

11、院、系(所)意见:

     ——短版推荐意见;由班委填写。

    ——“负责人签名”一栏不需要填写!日期填写2018年6月20日

12、学校意见:不要填写!

13、如有其它情况或问题需要说明,请写在“备注”栏内。